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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17年我院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5-31 来源:人事处

各部门:

《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已下发,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,2017年学院教师参加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:

学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、一级聘用、二级聘用的专、兼职教师、实验教师和辅导员(班主任)。

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、教育学专业博士、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、已受聘副教授(含副研究员)及以上职务的人员,已培训合格的人员,可不参加培训。

二、培训时间及报到地点:

培训时间:2017年7月14日—8月13日;报道时间:7月15日9:00--14:00,在四川师范大学(成龙校区)第三实验大楼报到,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。

三、培训报名:

1. 培训实行网上报名,报名者于6月1日—6月20日自行登录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(http://spzx.sicnu.edu.cn),进行网上报名,具体操作请见(附件《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学员使用说明(2017版)》),然后等待学院人事处和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审核结果。

2.学院人事部门网上审核时间为6月21日至25日,并与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通过后,学员于6月26日至6月28日期间登录学员账户,点击“学员登记表”下载并打印后将该表交至学院人事处。人事处统一盖章后作为现场报到、缴费的依据。

3.培训费用: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发[2006]223号文件要求,收取培训费1090元/人(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),公寓住宿费450元/人。培训及住宿费用由学院根据培训人员数,统一办理转账手续。

四、培训有关事项:

1.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(时间50分钟),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。

2.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须的学习、生活用品和费用,以及个人身份证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。

3.校内咨询联系人:杨丽娟,联系电话028—84879116。